五百年中药老字号「退市」

导读:此前曾大肆扩张

上市后大规模扩张,净利润增速远不及营收增速,后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已有457年历史的中药老字号企业最终被摘牌、退出资本市场。

1、五百年老字号正式退市
此前曾大肆扩张

近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深交所摘牌。不同于经历财务造假风波后“摘帽”回归的康美药业,这家距今已有457年历史的中药老字号背后的企业,正式退出资本市场。

“太安堂”是明代嘉靖年间进士、御医柯玉井1567年在潮州创建的中医药堂,1989年,其第十三代传人柯树泉接手太安堂,并于1995年成立广东太安堂药业的前身,其产品覆盖不孕不育药、心脑血管药、皮肤外用药、极品野山参、特效中成药等。

2010年太安堂上市,一举融资超6亿元,之后,太安堂多次出资向生产、零售等医药产业上下游扩张,之后甚至通过“医养小镇”项目向房地产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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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的投入金额已远超太安堂上市时融到的资金,为补充资金,太安堂展开过定向增发,但资金依然不够,其负债总额在上市后明显增加,其中以流动负债为主(企业将在1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到2015年,太安堂的负债率已超过23%。

有资本领域人士认为,尽管顺利上市,彼时太安堂的ROE(净资产收益率)和ROA(总资产收益率)都处在低位,不宜持续扩张增加资产,尤其不应负债扩张。

但从多起大额收并购交易来看,当时的太安堂并未按照常规资本市场逻辑作决策。

2、财务造假前
营收增速远高于净利增速


企业扩张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打造规模效益,而太安堂的扩张没能达到预期效果。

随着规模扩张,太安堂的营收也相应增长,其2015年营收达到23.72亿元,是2011年营收的近6倍,而其2015年净利润仅为2011年的2.5倍左右。

但2015年前后的“大牛市”掩盖了一部分问题。彼时,股市中有九成以上股票实现了50%的股价增长,太安堂也是其中之一,其市值一度高达170亿元,实控人柯树泉也在2015年登上胡润百富榜。

股市变动并未改变太安堂的实际经营情况,其负债持续增加、现金流进一步减少。

2018年,太安堂售出广州金皮宝置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此外还尝试了出售药品注册批件、专利等自救,但收效甚微。也是从这时起,太安堂开始了财务造假。

广东证监局去年年底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太安堂子公司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等方式虚增存货近4.24亿元、虚增收入约176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近4.29亿元。

同时,太安堂还存在大股东连续占用资金的问题,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约为6484.64万元、2.05亿元、2.77亿元、2.69亿元、1.61亿元。由于相关资金未在深交所规定时间内完成清偿,2022年9月,太安堂被实施特别警示处理,名称变更“ST太安”。

2023年,其下滑的业绩仍未被扭转——年报显示,太安堂2023年营收4.1亿元,同比下降36.43%;归母净利润亏损22.1亿元,金额较上一年亏损增加了128.28%。

2023年5月,太安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一年太安堂曾提出重整申请,试图让4家国资主导的企业接手,但由于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在今年4月决定终结其预重整程序。

今年4月30日,太安堂股票停牌;6月5日,太安堂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如今正式退市,太安堂或仍面临巨额偿债风险。

3、7月新规发布
药企财务造假监管趋严


近几年,多起药企财务造假事件曝光,好好的企业如何走到了财务造假的境地?据赛柏蓝梳理,企业进行财务造假的原因可能有:

一是当实际业绩难以满足市场预期时,企业可能通过造假避免或延迟股价下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为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包括IPO、发行债券、定向增发等,企业可能通过夸大财务状况满足融资条件、吸引投资者或以较高的价格完成定增等;

三是在未完成对赌协议承诺业绩的情况下通过造假进行掩盖;

四是在企业债务压顶的情况下,为避免被抽贷(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断贷(到期后不再向借款人提供新的贷款)或其它限制举措等;

五是管理层个人利益驱动,包括实控人、大股东有在股价高位减持套现需求,或获得与业绩挂钩的奖金、期权等。

监管趋严也是近年药企财务造假频繁被曝的原因之一,同时,随着新政策文件出台,针对上市药企的监管还将更加严格。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围绕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等五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

具体包括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巨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等。

该文件的出台将加强部际协调,协同中央、地方共同打击上市企业财务造假。在对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等举措下,试图或已经通过造假掩盖经营问题的药企,被查处的可能性将更高,违法成本也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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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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