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新动作,国家药监局下发5大追溯标准

导读: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药品追溯标准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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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和《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5个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19年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88331937


电子邮箱:xxbzc@nmpaic.org.cn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2.《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3.《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4.《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5.《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6.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

2019年9月11日

《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doc

《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doc

《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doc

《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doc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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