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川药械采〔2019〕2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抗癌药最高挂网限价动态调整的通知》,通知显示,动态调整填报时间为每月1-10日,以上月最后1日外省正在执行、最新产生的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单支单片价格)为比对调整依据,每月15日公布执行(公布执行日期遇节假日顺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企业填报的挂网/中标价格(单支单片价格)保留4位小数。以下为内容全文:
川药械采〔2019〕2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抗癌药最高挂网限价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企业:
按照我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川卫函〔2018〕229号)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抗癌药动态调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按方案持续动态调整,请挂网限价采购抗癌药品的申报企业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87号)中关于动态调整相关要求,及时登录药品基础信息库填报最新省级最低价,并确认相关价格信息。
2.动态调整填报时间为每月1-10日,以上月最后1日外省正在执行、最新产生的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单支单片价格)为比对调整依据,每月15日公布执行(公布执行日期遇节假日顺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企业填报的挂网/中标价格(单支单片价格)保留4位小数。
3.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动态更新相关价格信息的,经核查属实的,按照《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处理。
4.近期动态调整申报时间为:2月1日-2月10日。恰逢春节期间,请各相关药品企业及时做好限价挂网抗癌药动态调整申报工作。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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