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控宝典 | 一文速查临床试验进行阶段必备文件质控要点(上篇)

导读:本周,我们针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阶段必备文件的质控要点与法规出处进行汇总。

此前,我们就药物临床试验准备阶段必备文件的质控要点与法规出处进行整理,详见☞药物临床试验准备阶段必备文件,你准备对了吗?一文掌握质控要点。本周,我们针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阶段必备文件的质控要点与法规出处进行汇总。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1. 更新的研究者手册


✦质控要点:


✎申办者在临床试验期间至少一年审阅研究者手册一次;


✎申办者在更新研究者手册后应及时送达研究者;


✎更新的研究者手册应由研究者及时递交伦理委员会;


✎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应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十五条申办者应当制定研究者手册修订的书面程序。在临床试验期间至少一年审阅研究者手册一次。申办者根据临床试验的研发步骤和临床试验过程中获得的相关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新信息,在研究者手册更新之前,应当先告知研究者,必要时与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申办者负责更新研究者手册并及时送达研究者,研究者负责将更新的手册递交伦理委员会。


2 修订版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招募广告及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


✦质控要点:


✎文件内容应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文件的使用应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之后;


✎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应使用最新版文件;


✎文件的版本号、版本日期及签字日期应符合逻辑关系;


✎更新的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同意后应及时对研究者及授权参与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进行培训。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研究者与伦理委员会的沟通包括:(二)临床试验实施前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伦理审查需要的所有文件。


第十二条(一)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的文件包括: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修订版;知情同意书及其更新件;招募受试者的方式和信息;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研究者手册;现有的安全性资料;包含受试者补偿信息的文件;研究者资格的证明文件;伦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研究者应当遵守试验方案。(一)研究者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第二十三条(一)研究者应当使用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最新版的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四)应当识别可减少或者可被接受的风险。减少风险的控制措施应当体现在试验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监查计划、各方职责明确的合同、标准操作规程的依从性,以及各类培训。


第五十条(五)监查员核实研究者在临床试验实施中对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确认在试验前所有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确保研究者收到最新版的研究者手册、所有试验相关文件、试验必须用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保证研究人员对临床试验有充分的了解。


3 研究者及授权参与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更新的履历和其他资质证明


✦质控要点:


✎研究者最新履历,应填写完整,且研究者本人签字及日期;


✎医生和护士的执业地点应包含开展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医生的执业范围应与临床试验相符合,护士的执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药师应有药师资格证或经过相应的培训;


✎所有授权的研究人员应有GCP证书或培训记录,时间应在参与试验前;


✎CRC应提供委托证明文件,且委托日期不得晚于授权日期。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条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十六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资格和要求包括:(一)具有在临床试验机构的执业资格;具备临床试验所需的专业知识、培训经历和能力;能够根据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最新的工作履历和相关资格文件。


《护士条例》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4 更新的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设备资质证明


✦质控要点:


✎应收集方案中要求的所有检查指标的正常参考值范围;


✎应收集自试验开始至结束的所有正常参考值范围及更新件;


✎最新正常参考值范围与中心实际使用的正常参考值范围应一致;


✎设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目的:证明各项修订的检测的参考值和参考值范围及有效期;证明完成试验的医学、实验室、专业技术操作和相关检测设施和能力能够满足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5 试验用药品及其他试验相关材料的运送记录


✦质控要点:


✎试验交接药物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应与本中心伦理批件/方案中信息保持一致;


✎运输条件应符合方案要求;


✎交接单、快递单、运输温度记录及运输温度计校准证书保存完整无误;


✎交接单签字人员是有资质并经授权的药物管理人员。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有管理责任。


(一)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指派有资格的药师或者其他人员管理试验用药品。


(二)试验用药品在临床试验机构的接收、贮存、分发、回收、退还及未使用的处置等管理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并保存记录。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日期、数量、批号/序列号、有效期、分配编码、签名等。


(三)试验用药品的贮存应当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四)研究者应当确保试验用药品按照试验方案使用,应当向受试者说明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6 新批号试验用药品的检验报告


✦质控要点:


✎试验药物、对照药物、基础药物的批号、名称、规格与伦理批件/试验方案保持一致;


✎药检报告批号、名称、规格与药物签收单、标签保持一致;


✎药检报告中使用的质量标准应满足法规要求。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四条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包装、标签和编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试验药物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第四十七条申办者负责药物试验期间试验用药品的安全性评估。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一百二十八条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按照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


7 监查访视报告


✦质控要点:


✎监查报告应当包括监查日期、地点、监查员姓名、拜访的研究者及其他人员姓名,应当包括监查工作的摘要、发现的问题及事实陈述、发现的方案偏离,以及对已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监查报告的监查日期与监查访视记录相一致;


✎监查报告中不应含有受试者隐私信息。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五十一条监查员在每次监查后,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申办者;报告应当包括监查日期、地点、监查员姓名、监查员接触的研究者和其他人员的姓名等;报告应当包括监查工作的摘要、发现临床试验中问题和事实陈述、与试验方案的偏离和缺陷,以及监查结论;报告应当说明对监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或者拟采用的纠正措施,为确保试验遵守试验方案实施的建议;报告应该提供足够的细节,以便审核是否符合监查计划。中心化监查报告可以与现场监查报告分别提交。申办者应当对监查报告中的问题审核和跟进,并形成文件保存。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应当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8 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质控要点:


✎知情同意书应在所有筛选工作前进行签署;


✎所使用的版本应与伦理同意的版本一致;


✎受试者是否充分阅读并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


✎知情同意书版本更新且伦理同意后应通知未出组的受试者并进行重新知情;


✎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应为最新版本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中内容(如中心名称、伦理委员会信息、研究者信息)应与本中心实际情况一致;


✎研究者、受试者或其监护人(如适用)、公正见证人(如适用)是否均进行签字及签署日期;


✎知情同意书副本是否已交给受试者;


✎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应由受试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的具体时间和人员是否已在病史中记录;


✎儿童作为受试者时,应获得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当儿童有能力做出是否参与试验的决定时,应同时获得其本人同意,其本人不同意时应以儿童本人决定为准,除非研究者、其监护人认为儿童受试者若不参加研究其生命会受到危害时,监护人的同意即可使患者继续参与研究;


✎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缺乏阅读能力时,应当由公正见证人见证知情过程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及日期;


✎公正见证人应与临床试验无关,不受临床试验相关人员的不公正影响。


✦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一)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的文件包括: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修订版;知情同意书及其更新件;招募受试者的方式和信息;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研究者手册;现有的安全性资料;包含受试者补偿信息的文件;研究者资格的证明文件;伦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


(一)研究者应当使用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最新版的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信息。如有必要,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受试者应当再次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研究者或者指定研究人员应当给予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并详尽回答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与临床试验相关的问题。


(七)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以及执行知情同意的研究者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分别签名并注明日期,如非受试者本人签署,应当注明关系。


(八)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缺乏阅读能力,应当有一位公正的见证人见证整个知情同意过程。研究者应当向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见证人详细说明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的内容。如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口头同意参加试验,在有能力情况下应当尽量签署知情同意书,见证人还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证明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就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得到了研究者准确地解释,并理解了相关内容,同意参加临床试验。


(九)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得到已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原件或者副本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包括更新版知情同意书原件或者副本,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的修订文本。


(十二)当受试者参加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应当由受试者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和注明日期。


(十三)病史记录中应当记录受试者知情同意的具体时间和人员。


(十四)儿童作为受试者,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有能力做出同意参加临床试验的决定时,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如果儿童受试者本人不同意参加临床试验或者中途决定退出临床试验时,即使监护人已经同意参加或者愿意继续参加,也应当以儿童受试者本人的决定为准,除非在严重或者危及生命疾病的治疗性临床试验中,研究者、其监护人认为儿童受试者若不参加研究其生命会受到危害,这时其监护人的同意即可使患者继续参与研究。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儿童受试者达到了签署知情同意的条件,则需要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之后方可继续实施。


第五十条(五)监查员核实研究者在临床试验实施中对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确认在试验前所有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下期预告:质控宝典|一文速查临床试验进行阶段必备文件质控要点(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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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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