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云南省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宣布从今日起(11月1日),建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以降低医药流通成本,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这项重磅改革与今年4月制定的《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2025版)》形成组合拳,共同推动云南省医药招采和支付机制深入变革。

图片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图片来源:药智医械数据
医保直接结算
重塑医药行业回款流程
目前,医药产品款结算主要是企业把医药产品供应给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把医疗费用结算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再把医药产品款结算给企业。这种传统模式存在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的问题,增加了医药企业的流通成本。“拖款”现象频出,有些企业甚至数月才能收到回款。
而新的政策《云南省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呈现了更全面的结算机制设计,明确了统一结算、分级清算;阳光结算、统一经办;委托结算、厘清责任三大结算原则。统一结算、分级清算能够避免层级过多导致的延误。阳光结算、统一经办能够减少人为干预和腐败风险。委托结算、厘清责任则可以同时明确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和企业的权责边界,避免因权责边界模糊引发的责任推诿。
这一机制将彻底改变传统“三角债”模式,预计结算周期从数月缩短至30天内,大幅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从而推动医药供应链优化,为后续耗材支付改革奠定基础。
精细化流程
规范结算全过程
实施方案对结算流程进行了精细化设计,形成了采购、申请、对账、结算、支付、清算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
流程规定,医药企业配送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配送是否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且未提出异议的,默认确认配送完成。每月5日前,医药企业可在招采子系统内发起结算申请;每月8日前,定点医疗机构需对医药企业申报的采购数据及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每月10日前,根据对账结果在招采子系统生成直接结算数据,每月底前按程序从医保基金账户支付给医药企业。当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医保基金小于直接结算货款时,医保经办机构将按比例与医药企业结算,同时向医疗机构发出提醒函,提醒其15个工作日内与医药企业结算余款。
云南省医保直接结算机制通过环环相扣的六步流程设计,构建了权责清晰、高效运转的结算体系。这一精细化流程不仅明确了各方责任与时限,更通过智能化的默认确认机制和分级支付安排,有效保障了医药企业的及时回款。整套流程既体现了医保基金的监管效能,又展现出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灵活考量,标志着云南省医保结算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医用耗材目录
规范支付标准
除了结算机制改革,云南省在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今年4月,省医保局出台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2025版)》,原计划于5月1日实施。
该目录总计收录4337条医用耗材,分为甲类耗材和乙类耗材两类,其中甲类308条、乙类4029条。
甲类耗材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保统筹基金将根据实际采购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及待遇政策予以全额支付。乙类耗材的费用在医保支付标准内,参保人需先行自付10%,剩余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按待遇政策支付。
目录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并依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集采耗材相关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若要全面把握政策脉络,除关注本省目录外,还可借助像“药智医械数据-地方医保耗材目录数据库”这样的专业工具,横向对比、洞察全国各省市的医保支付政策异同,从而构建起更立体的行业认知。
政策衔接与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省医保局5月30日发布公告,暂缓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2025版)》。公告指出,此举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调整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通知》精神,对医保医用耗材数据库相关医用耗材分类、医保通用名及材质特征等进行调整。具体执行时间将另行通知。这一调整显示了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改革意义与影响
云南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的建立,加上医用耗材支付目录的规范,将共同推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直接结算机制通过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支付货款,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问题,降低医药企业流通成本。
医用耗材支付目录的制定则使医保支付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为医保基金的精准支付奠定了基础。
两项政策协同发力,既能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医药企业负担,又能规范医保支付,提升基金使用效能。
结   语
随着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云南省医药流通环节将迎来显著优化,医药企业回款周期长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医用耗材支付目录的规范将为医保基金精准支付提供依据。两项政策共同构成了云南深化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走向深入。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人民群众最终将成为医改红利的真正受益者。


责任编辑:木棉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药智网立场,欢迎在留言区交流补充;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扫码关注-药智网公众号Copyright © 2009-2025 药智网YAO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渝ICP备10200070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1068号投诉热线: (023) 6262 8397
邮箱: tousu@yaozh.com
QQ: 236960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