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药品审评科学公正,充分发挥专家在药品注册审评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2号)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我中心制定了《药品审评中心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见附件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以发布。
按照规定的程序,我中心组织对外聘专家进行了遴选,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将药品审评中心第一批外聘专家名单(见附件2)予以发布。如专家信息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予以更新(联系方式:杨洋,85243315,yangy@cde.org.cn;王微,85243278,wangw@cde.org.cn)。后续我中心将继续开展外聘专家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6月5日
由于名单篇幅太大,请下载查看~
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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