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带量采购,一省动手治理了!

导读:带量采购全国遍地开花之际,药企终于迎来部分好消息:市级带量采购终于要有规则了!

近日,盖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红章的《关于规范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在医药圈流传,该通知透露了国家对市级带量采购种种规范,让疲于应对带量采购的药企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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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根据6月18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推动和规范各地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也就说,山东省的通知其实传递的是国家对各地带量采购要求,不仅仅只是山东一地对市级带量采购要求。


从文件来看,国家对市级带量采购的规范主要是从量的方面约束。


其一,量太少不行,至少必须三个市才可开展带量。


此前,医药圈流传消息称,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常设机构上海联采办召开会议,启动第三批药品的带量采购工作。同时,坊间流传的消息称,对于鼓励省际联合进行带量采购,建议地市不要做带量采购。


但是,从山东省的文件来看,国家并未完全禁止实际带量采购,只不过单独一个城市的市级带量采购不被允许了。如果要开启市级带量采购,采购联盟必须是不少于3个设区市,以扩大带量优势,减轻药企负担。


所以,与坊间信息不同的是,国家并未完全禁止市级带量采购,比如像三明联盟那种,参与城市多的还是被允许,只不过要求规模不能太小。


其次,报量必须真实。


国家要求必须要带量,且是真实用量,不得虚假报量,将约定采购量落地到每一家医院,明确药企的销售预期。真实报量的要求十分重要,如果带量采购的采购量不高,尤其同品种中,医院只拿出了很少量,对于中选企业来说,降价很多,但是量很少,价格再大降的话,可能还不够投标人员的出差成本,确实是得不偿失。


再次,不得强制降价,必须要用规则降价。


国家还要求,必须按照市场决定价格,要以规则确定中选结果,而不得行政干预,不简单以降幅评价成效。


例如,前段时间,医药圈流传出的浙江省金华市的带量采购通知,明确最低10%的降幅,这种简单粗暴勒令降价且为一地市的带量采购将会被叫停了。


附:网传2020年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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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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