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计委发文,辅助用药全程监控

导读:7月12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辅助用药进行跟踪监控、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使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7月12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辅助用药进行跟踪监控、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使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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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委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45号)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切实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聚焦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管理、执法、信用评价等方式,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社会共治,切实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进行决策部署,研究处理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承担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组织联络员加强沟通交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半年组织召开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托全市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医保、医药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综合监管工作。


(二)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业务管理和监督执法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许可、管理、执法等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畅通“三医”监管信息,及时通报日常监管情况和工作动态。


(三)建立联合督导机制。融合业务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监督执法部门的约束惩戒优势,实行联合督导。对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行政指导、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运用约谈、通报、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对医疗卫生行业的重大违法案件,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响应、联合执法,切实加大惩处力度。


(四)建立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推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监管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进行关联,与医务人员的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进行关联。


(五)健全行业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并逐步健全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认真研究细化落实举措,结合实际抓好工作部署,确保全过程监管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协作。加强沟通协调,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联络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畅通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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