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第二季: 从药品生产工艺“自查”开始?

导读:近日,相信整个药圈都在讨论那份“神秘”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工艺监管的通知”。当下,“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突如其来的“加强生产工艺监管”是否会成为“一致性”的继续?“元气大伤”的制药行业是否会因此而“损失大半”?业内人士对此倍感焦虑。

近日,相信整个药圈都在讨论那份“神秘”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工艺监管的通知”。当下,“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突如其来的“加强生产工艺监管”是否会成为“一致性”的继续?“元气大伤”的制药行业是否会因此而“损失大半”?业内人士对此倍感焦虑。


其实,对于这份“神秘”的“网传草稿”,其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药品生产工艺的“自查、验证、备案和补充”等“老话题”,为何这些“陈年旧病”会引发业内人士的再一次担忧?我国药品生产工艺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企业真的会“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吗?“工艺更改而不报备”的背后有怎样的“矛盾”和“无奈”?借此“小道消息”还未完全得以确证之际,让我们先共同聊一聊上述“敏感”问题。


1.药品生产工艺存在什么问题?


在新版GMP全面实施的大环境下,对于存活下来的制药企业来说,“硬件”虽已逐步完善,但“软件”仍存在许多问题,种种原因导致的“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不一致”可以说是业内人士心知肚明的疑难杂症。


许多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不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生产工艺投料”、“不按药品治疗标准规定的处方投料”、“操作中偷工减料”、“工艺变更后不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违法添加非药品标准规定的处方成分”等问题,如去年的“银杏叶”事件以及最近“人工牛黄”原料药生产的严重违规,都是因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所引发的严重事故。


2.企业更改生产工艺,是出于“无奈”吗?


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向国家递交药品申报资料时,为了尽快将产品上市、占领市场、获取利润,申报资料中的工艺往往相对不够成熟。对于药品而言,最重要的是保证产品的质量,其工艺要求不像精细化工般需将成本控制在最低,如此一来,就为日后的工艺改进、工艺变更埋下了伏笔。


其次,对于某一个品种的工艺,由于相关负责人以及操作工人的改变,生产工艺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发生变化。A到B、B到C、C再到D......蝴蝶效应般的积累,时间一久,工艺的变化就会放大数倍。对于这一点,往往也是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毕竟,员工的离职原因太多,很难实现某一员工对某一品种的长期负责。


再次,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也是导致生产工艺发生改变的原因之一。企业为了满足日益高规格高要求的各种“规范”、“制度”,从而不得不购买新标准新要求下的相应设备,而设备的改变,对工艺的稳定性影响相对较大。对此,企业为了使终产品质量合格,自然要重新摸索工艺,从而导致生产工艺的变更。


最后,也是最为矛盾、最难以解决的,就是工艺在申报过程中的“部分保留”。一条成熟的生产工艺对于企业来说,绝对是珍贵的资源,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有些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尽量的隐瞒工艺中的重要参数,防止技术外露,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此,虽并不可取,但却可以理解,毕竟一条“好”的工艺是经过“千锤万打”研究出来的,万一外泄,成为可惜。


3.工艺变更补充申请为何“少之又少”?


既然,现实生产活动中,工艺变更是如此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为何大家都不愿意主动递交工艺变更的补充申请呢?


从流程上看,工艺变更补充申请,可谓费时费力费钱!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凡生产工艺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并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报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审中心。前前后后,从工艺研究到补充申请的递交,再到最终申请的通过,工艺变更补充申请所需要的时间至少需要4~5个月,万一存在问题,持续时间必将更长,对于企业来说,自然不愿承担因等待变更结果而耽误的经济损失。


除了客观上,工艺变更补充申请比较“麻烦”外,许多企业主观上也不愿提交工艺变更补充申请。前面已经说过,许多企业在总局申报的材料中,已经留下了些“关键”技术,递交上的资料虽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得不到理想的产品,这些极为关键的“操作”,企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绝对不愿意主动送上去的。


4.背后存在怎样的“矛盾”与“无奈”?


对于国家而言,要求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一致,这是无可厚非的。生产工艺的擅自变更很有可能改变药品的质量、影响药品的有效成分和疗效,甚至对使用者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广大人民的用药安全,总局严抓生产与申报的工艺一致,从我国药品行业的长久发展来看,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生产企业之所以叫苦不迭,也许和正在进行的“一致性评价”有相同的“苦衷”。我国大约有5000家制药企业,整体情况为“散、乱、小”。许多企业当面对更为严格、更为专业的药品审评和监管时,不得不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来“接招”,本就被一致性评价弄得焦头烂额的中小型制药企业,如再加上这次传说中的生产工艺“回头看”,那么,大量药企“倒闭关门”的可能性必将大大提高。


小结:


药品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这是大势所趋!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持续进行,已让所有企业看到了总局关于严抓药品质量的决心以及拒绝造假的态度。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不一致的问题,是否会成为一致性工作的继续,也尤为可知。不过,不论本次网传草稿是否最终会成为现实,药品生产企业都应严把质量关、规范化生产,以“不变”应“万变”,也许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做强,药品才能做好!


注:本文所刊内容系药智网作者原创,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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