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森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正清因短线交易获利130多万,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万元处罚。
图片来源:巨潮网企业公告
据企业公告披露,刘正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刘正清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汉森制药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1月3日,刘正清授意胡XX在申万宏源证券长沙韶山北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821XXXXXX860,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444XXX272和深圳股东账户015XXXX759。
“胡XX”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刘正清自有资金和借用资金;该证券账户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由刘正清保管;银证转账资金转出至刘正清银行账户和偿还其借款;所有盈亏由刘正清本人承担。
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28日,刘正清控制使用该证券账户交易“汉森制药”,累计买入672,764股,成交金额11,379,919.64元,累计卖出1,862,164股,成交金额31,957,318.6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刘正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调查期间,刘正清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违法事实,并向汉森制药返还短线交易收益1,349,997.41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刘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
董事长们纷纷赚“外快”?
前不久,据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恒瑞医药前董事长、总经理周云曙,因内幕交易,被处以“没一罚一”,即没收违法所得45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95万元。
而如今时间不到一个月,步恒瑞前董事长周云曙后尘,汉森制药董事长刘正清也纷纷“赚”起了“外快”。
值得注意的是,周云曙内幕交易并非自家股票,而是作为同行的司太立制药,且为借用同学账户进行交易;而刘正清则是自家股票。
对此,网友纷纷炸开了锅。
一方面,网友认为违法交易不可取,坚决支持国家相关政策,规范证券市场交易,利于各行业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网友认为对此罚款较轻,“罚的好狠啊,才罚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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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网友留言(图片来源:蒲公英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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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达西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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