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帕罗西汀片《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2472),尖峰药业盐酸帕罗西汀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盐酸帕罗西汀片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分类为甲类;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
国内通过该药品一致性评价企业有: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盐酸帕罗西汀片国内医院销售约为 3.78 亿元(数据来源于药智网数据库)。2018 年尖峰药业累计实现盐酸帕罗西汀片销售额约为 9739.49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药品研发投入约 1289 万元(未经审计)。
责任编辑: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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