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已于11月20日经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重磅文件下,新一轮带量采购已经蓄势待发。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落地如此迅速。
同日下午,联合采购办公室在上海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行业协会及内外资制药企业参与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讨论与意见反馈。
同时,坊间流传出的文件显示,联合采购办公室也于11月27日下发文件,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医保局组织辖区内的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军队医院和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院上报35个品种在2018年全年和2019年截至10月31日的采购量、最低有效采购价格。
这35个品种从剂型来说,主要是口服制剂,唯一一个注射剂为注射用紫杉醇,采购价格和采购量申报并不包括紫杉醇注射液。
此外还必须关注的是,本次药品采购量的选择,文件强调各省结合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数据,核实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数据和明细数据,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
此前,趣学术曾经将带量采购数量和患者覆盖面做了统计,采购量最多的仅供300万左右患者一年使用,由此推测医疗机构的采购量或偏于保守。此次文件特别提出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在这种要求下,第三批带量采购的量或许更为可观。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带量采购要求上报的不仅仅是公立医院,还包括军队医院和民营医院,未来这些机构被纳入集采可能性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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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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