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健委发布通知,印发该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方案。将选择南京溧水区、无锡江阴市、徐州邳州市、南通启东市、连云港赣榆区、扬州仪征市等6个地区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综合试点。综合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药品临床使用监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降低慢性病用药负担等六个方面。
方案指出,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配备使用比例,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产品数和金额数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卫药政[2019]4号)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提高5-10个百分点,最终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产品和金额占比均分别不低于90%,80%,60%。
可以说,江苏是全国首个将基药“1+X”模式率先落地的省份。
责任编辑: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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