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量超预期!4+7试点“成员”西安第一个增量

导读:8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的通知》。

8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西安地区于3月25日启动4+7试点工作,目前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完成情况已超过预期。经研究,西安决定启动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报送时间截止到 8月14日。


作为4+7试点“成员”之一,西安是截至目前第一个发文增加中选品种采购量的城市。

多个试点地区采购量超预期

该《通知》明确,增加的采购量是指西安地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后,仍继续采购和使用相应中选药品品种时增加的数量;以及各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中未包含的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品种及数量。

这完全符合此前《4+7城市集中采购文件》提到的,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为12个月。

西安带量采购完成超过预期,并将增加采购量的速度并不让人意外。部分试点地区的采购量也基本超过预期。

新浪医药此前在某会议了解到,自3月23日启动来,三个月的时间里,年初确定的国家药品集中联盟采购的试点任务,北京市已完成了全年采购量的60%。这项改革预计一年能够为北京地区节省15亿以上的医疗费用;厦门市医保局官方数据显示,带量采购正式落地两个月来,截至5月15日,厦门25种中选药品采购总数量为1267万(片/支),已完成该地区协议采购量的59%......

整体来看,国家医保局7月份公布的4+7带量采购进展显示,截至5月31日,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城市采购总量达到8.53亿片(支),采购总金额达到11.51亿,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53.18%。

4+7带量采购突破阻力

医院采购量就等于实际使用量?患者继往用药习惯如何改变?在4+7带量采购执行中,一些行业人士抛出这类的疑问,这些问题也是不少企业关心的重点。在他们看来,药品进入了医院,但并不意味着就使用了,医生开具处方中多少是25个中选品种,目前还尚未可知,否则可能只在医院库存里面。

除了放出增量信号,在这份《通知》里面,西安明确提到是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临床需要以及试点以来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再确定本采购周期内后续用量;对于参与4+7试点工作的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可以结合临床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品种及增加采购量。

不管怎么说,在采购期内可以如约完成采购用量,且能立马开始增量。这对于中选药品都是极好的消息。

结合近日业内流出的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19)123号)文件,要求全国范围上报4+7相关药品实际釆购数据,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趋势(详见:医保局重磅文件流出:4+7扩面 全国跟进药品集采工作),4+7有望保持并在全国推广的态势(不扩品种扩区域),此项改革正在突破多方阻力,拿起实际数据说话。可以预料,随着4+7带量采购的推进,回应上述问题只是时间问题。

另外,关于备受关注的回款问题,西安的这份《通知》也表示,各相关医疗机构在完成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过程中,要继续遵守4+7试点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购销三方协议,确保及时回款;预付周转金申请拨付等仍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医保发〔2019〕3号)规定执行。

附:4+7试点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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