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深圳GPO挺进南宁,广西药价恐碎片化!

导读:继4月12日吉林下发区域联采《征求意见稿》,引用广东省特别是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的新模式和新做法,结合吉林的实际推行公立医院开展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试点后,最近,业内流传一则南宁市卫健委下发的该市跨区域药品联采征求意见稿(见下图),在广西推出药品采购相关政策方案后,如果南宁携手深圳GPO开展区域联采,那么,广西药品价格预料将呈现一区两平台(自治区平台+GPO平台),价格破碎在所难免。

继4月12日吉林下发区域联采《征求意见稿》,引用广东省特别是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的新模式和新做法,结合吉林的实际推行公立医院开展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试点后,最近,业内流传一则南宁市卫健委下发的该市跨区域药品联采征求意见稿(见下图),在广西推出药品采购相关政策方案后,如果南宁携手深圳GPO开展区域联采,那么,广西药品价格预料将呈现一区两平台(自治区平台+GPO平台),价格破碎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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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从首创“阳光采购”到激进版的“药交所模式”,一直处于先行先试、敢于尝鲜的第一阵营。而广西作为广东的近邻,在药品采购领域一向出招温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2015年开展的药品集中采购虽然在直接挂网品种领域实现了医疗机构直接议价谈判,但并没有呈现药价的碎片化局面。


但2019年,深圳GPO与梧州正式签订区域采购联盟,正式上线的第一批品种(438个品种+25个抗癌药)已经于2月20日正式上线。从2月16日公布的首批配送商名单来看,一是数量较少,只有区区30个,二是含金量不高,广西当地分量颇重的大型商业并不在其中。为了保证配送及时,深圳GPO又于2月20日转发《关于开通梧州市配送企业补充报名工作的通知》,延长了配送时间。此次若南宁正式与深圳GPO联手,那么意味着低价传导将正式进入广西。


根据此次流传出的《意见稿》,采购目录编制将由南宁市抽调专家组,最终设定采购目录。自治区平台将与GPO平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那么,思考题来了,毕竟南宁市的医疗机构“基数”就那么大,而药企相对指向性更加单一,药品是要由医疗机构对外销售的,医疗机构何去何从,直接决定着药企选择平台。因为一旦医疗机构选择了A家平台,药企要去B家平台签订该医疗机构的订单恐怕不太可行。当然,还有一种过渡方法是,同样一家医疗机构既可以选择A也可以选择B,那么,势必造成订单数量与价格的分散。因此,对药企来说,合并订单与价格挂钩,反而是最好的选择。按照以上逻辑,如果不同医疗机构按阶段或按周期分别选择了不同的平台,对药品供应企业来说,一定会出现同一品规在A平台价格与B平台价格出现差异的情况。


目前,自治区级采购平台与GPO平台,无论是交易办法还是竞价议价交易规则一定会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价格错峰,才能真正达到鼓励两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的态势。而要形成有序良性竞争,从目前来看,全国各地的基调很统一也很简单:比降价。这对药企来说,挑战无异是艰苦而又繁琐的。也就是说,南宁的“GPO”以及自治区级交易平台,预期将成为全省再一次“降低药价虚高、破除以药养医”有力抓手。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市场机制下,政府当前最大的作用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环境,形成良性的医药市场发展氛围。


但笔者不能理解的是,如果按照这个采购碎片化趋势演变下去,广西大大小小的地市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将恐怕变成现实。那么,一个固定的广西全省的量,被分割成若干小块,然后再以价换量,那么,广西各地级市的药品价格,恐怕将真正成为比低价的新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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