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通报:一耗材商行贿580万

导读: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医药反腐高压持续,商业贿赂、招投标乱象、欺诈骗保等行为迎来强监管。

1、多次向院内关键人物行贿
耗材销售被判10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医药领域行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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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胡某亭在向某市中心医院销售医用胶片、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耗材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该中心医院两任院长宋某某、孙某某好处费共计532万余元,给予设备部主任罗某好处费17万元,给予药学部主任曹某某好处费13万元,给予CT室主任王某某(均另案处理)好处费18万元,合计580万余元。

基于医药反腐深入推进,严查商业贿赂的趋势愈发明显,其中医院关键人物是重点关注对象。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行贿犯罪的相关规定,为严厉惩治行贿犯罪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撑。对犯行贿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医疗领域行贿被列入从重处罚范畴。

根据最高院通报,综合考虑胡某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行贿罪判处胡某亭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胡某亭提出上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阶段,对于医药公司商业贿赂的纠察力度持续加大,监管颗粒度也在逐步细化。

例如: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行政指引》,公布了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对于医疗机构的贿赂行为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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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规则细化以及惩处力度加大,各种隐匿性较强的利益输送手段被接连揪出,积弊多年的医药商业贿赂有望进一步得到整治。

2、医疗器械招投标监管升级

2024,医药反腐的广度和深度都迎来全面升级。

针对易滋生腐败的招投标领域,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市监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出台了7个方面44条具体措施,基本涵盖了招投标领域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

其中包括:不得为招标人指定定标单位或者定标人员;不得将定标权交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不得规定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行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职能等。

去年年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伴随招投标领域监管趋严,药械采购环境将得到净化,例如“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等腐败形式也将受到遏制。

针对药械使用方医疗机构,各类大型医院巡查正在密集推进,大型设备配置、耗材器械招采及使用、收受企业回扣、医保基金使用等多领域问题被列为巡查重点。

此外,新一轮医保飞检也开始拉开序幕。根据河北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24年飞行检查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重点领域,同时开展挤占挪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检查,实现省对市、市对县全覆盖。

2024年河北省医保局将继续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聚焦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聚焦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和医用耗材,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基于多项重磅监管,2024医药反腐呈现出高压态势,从行政机关到医疗机构再到药械器械,全链条系统治理的威力已经得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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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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