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到了该分化的时候了?

导读:妖怪,为何总是吃不到唐僧肉?

近日,国家药监局出手对网络第三方平台售药行为进行规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络平台不能卖药”等传言充斥市场,各大医药电商股价也受到牵连,出现大幅下跌。


经过两日舆论发酵后,这种传言已基本被澄清,医药电商的股价也已回归。


一切看起来都没有变化,但似乎又有些什么东西已经被深深改变了。


从发展元年说起


2013年属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元年。


在此之前,互联网先后进入到纸媒、通讯、零售、金融、教育领域,不断颠覆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因此,万亿容量的大健康市场被视为彼时互联网的下一个风口。


不过,由于医药的特殊性,互联网医疗行业早期发展一直受制于政策的相对真空与监管的反复。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将“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作为主要任务,并提出“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


阿里巴巴行动迅速,于2014年借壳中信21世纪(00241.HK)上线大健康业务,而后更名为“阿里健康”。


2014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并首次探讨放开网售处方药。


7个月后,京东拿到药监局下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证);平安集团也不甘落后,经过整合平安健康险有关互联网业务之后,于2015年4月,“平安好医生”APP正式上线并开启健康商城业务。


配套政策的出炉,整个互联网医疗行业彻底起飞,平安好医生、京东健康相继上市。


新冠疫情又将互联网健康管理和在线问诊推到了期望的巅峰。


大厂借机进化:阿里健康APP更名医鹿;百度携手平安好医生、叮当健康、微医、智云健康、药师帮等排队上市。


但事实上,这些披着互联网医疗外衣的各大公司,本质都是医药电商,都在变着方法的卖药。


各大参赛者纷纷变着法卖药,卖药就这么好赚吗?


7950亿“唐僧肉”


2021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达7950亿元。


其中,网上药店则首破2000亿元,同比增长40.2%。2019年-2021年期间,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分别为1002亿元、1593亿元、2234亿元,分别实现了51.60%、59.00%、40.20%的增速。


趋势如此,势不可挡。


这也让线下零售连锁药房“四大金刚”眼红不已,在疯狂线下扩张的同时,线上布局也不遗余力。


益丰大药房O2O上线直营门店超过6600家,24小时营业配送门店600多家,B2C和O2O业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28亿元,同比增长64%。


大参林进驻了几乎所有头部O2O平台,O2O送药服务已覆盖全国7240家门店,覆盖门店上线率达到89%。与此同时,大参林也开展B2C业务,利用中心仓+地区仓+前置仓的发货模式,覆盖全国。2021年,新零售业务(O2O+B2C)销售同比增长87%。


老百姓大药房2021年线上渠道实现销售额近7亿元,同比增长170%。O2O外卖服务门店达到6581家,24小时门店增至448家。


一心堂坚持自营O2O业务的自主搭建,全面推动电商三期系统的建设与开发。目前已上线一心到家O2O业务,自建一心到家、一心堂药城、积分商城等程序,持续开展渠道融通业务。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使得这些连锁药房出现大涨,但事实上不能过分乐观。


这些连锁药房与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等互联网医药电商平台的关系并非单纯的竞争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赢关系。


虽然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的自营药房确实挤占了连锁药房很大的市场空间,不过在当前市场还处于增量阶段的当下,两者之间的矛盾还不是特别突出。


网售处方药乱象


早在2019年,网售处方药乱象丛生的问题就引起过热烈的讨论。


2019年6月,人民网对20家医药电商进行了处方药购买实测,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用宠物照片充当处方竟能成功下单;最低10mg就可能导致儿童死亡的毒性较大的处方药硫酸阿托品片,无需处方可一次性网购多瓶。


同年11月,人民网又就“是否可购处方药”“是否有‘处方药’或‘Rx’提示”“无合规处方是否可购处方药”“是否对处方药进行促销”四项指标,通过线上检索、问诊、下单等方式对25家医药电商进行了实测。测试结果显示,在没有合规处方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从19家医药电商购得了种类不一的处方药。


愈加繁荣的医药电商已经成为社会大众依赖的一种模式。


但是,这样的繁荣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虚假药店、不合格药店、虚假广告等问题,导致患者很有可能购买到并不合规的药品。


除此之外,第三方平台的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模式也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例如,在医药分离模式之下,参与合作服务主体和环节较多,容易产生纠纷后推卸责任;提供药品的药店是否有能力审核处方;电商平台办互联网医院处方药销售模式下,是否真实依据病情开具处方也十分存疑。


所以,加强对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是希望进一步优化医药电商的良性、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不过从这份《征求意见稿》中的精神,我们还可以猜测,对于第三方平台以往“自营+平台”的经营模式,未来恐怕只能二选一了。


结语


医药电商发展到今天,虽然规模不断膨胀,但依旧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通过互联网的放大,可以让生活更加便利,但药品这种商品又有特殊的属性,要避免过分地追求商业利益而忽视安全底线。


对医药电商未来的进化模式,我们更期待的是在完备的互联网医疗体系下的医药电商,可以问诊,可以服务,监管完善,皆大欢喜。后续发展如何,药智网还将持续关注。


参考资料:

1、各大上市公司年报、官网、公告

2、《当卖药成为核心能力,互联网医疗注定十年一场梦》,钛媒体,2022-6-24

3、《京东健康股价腰斩,互联网医疗何去何从?》,钛媒体,2021-8-30

4、《人民直击:宠物照片充当处方仍可网购处方药》,人民网,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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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八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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