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型big pharma企业仅4家?

导读:创新型“bigpharma”如何定位?

近段时间以来,biotech、biopharma与bigpharma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关于三者区别、定位、谁是bigpharma、谁是biopharma的讨论从未停止。


而其实,海外医药市场关于biotech、biopharma与bigpharma三者分工明确内容早已屡见不鲜,其中为数众多的biotech主要负责研发,bigpharma则主要以强大的临床及商业化能力著称,少有前者会和后者去争后端的临床和商业化。


但关于三者各自的定义,国际上却并未有明确标准,主要还是依靠“约定成俗”来界定。


那么,如果要用“biotech、biopharma与bigpharma”三者对中国药企进行定位,同样的规则又是否适用啦?兴业证券董事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徐佳熹表示,国际上的bigpharma其实也就那么十几家,收入大、多产品线、多销售人员的特性同样也可以拿来定义国内bigpharma企业。


创新型“bigpharma”如何定位


正如被广泛比喻的:“bigpharma如果是木桶,biotech就是一块组成木桶的木板。”


通常情况下,就算是担起bigpharma称号的跨国药企,也大多是由biotech企业发展而来,二介于两者之间的自然也就是biopharma的存在。


因此,biotech、biopharma与biopharma三者既是一条产业链下的不同阶段,那么三者之间就必须具备同一条共通属性--“创新性”。在国际约定基础上,增加创新药审批数据、单药销售两项依据,或许可以更好的凸显“bigpharma”的前沿性,而避免部分收入大、多产品线、多销售人员的仿制药企在中国特殊行情下入榜。


1.bigpharma模式


所谓bigpharma,除了营收数值上的区别,更重要的是营收基础上的技术驱动、商业化能力以及研发广度等多维度设计相对指标,是非常注重“研、产、销”一体化的企业归类。


营收方面,对比跨国药企动则上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营收,中国就算目前营收第一白云山也差距甚大,笔者个人认为以目前中国医药产业情况而言,调整年收入至50亿人民币或许会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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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商业化团队的判定标准,经有关人士建议,笔者采取了石药集团销售人员一半的人数作为标准,或许会是bigpharma多线运营上市产品的基础条件。


最后,考虑到bigpharma与biotech的地位差距,而目前部分biotech企业在1类创新药领域的布局增速明显,且有成功实现商业化的例子,为了体现bigpharma企业的创新带头作用,笔者个人还将“近3年1类新药获批上市数量”作为标准之一,虽然过于严格,但相信在未来1类创新药获批数量水涨船高的条件下,也将成为判定bigpharma的较好标准。


因此,结合多位专家的意见,笔者认为要想成为“创新型bigpharma”公司,至少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具有一定主观因素,望谅解):


  1. 丰富的已上市产品正在销售,且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年收入至少超过50亿人民币。


  2. 大于10%研发投入占比,且近3年内至少有1个1类新药上市销售。


  3. 单品种销量超过10亿元以上。


  4. 强大且稳定的销售团队,销售人员达5000人以上。


目前情况来讲,根据2021年A+H两地上市药企的年报内容,营收超过50亿元的上市药企(包括医药服务、研发外包及医药商业)有89家;而其中化药及生物药领域,3年平均营收超过50亿元的上市药企却仅有40家;而这40家企业中3年平均研发投入超过10%的上市药企却又剩下了10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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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单从营收、研发等财务数据来评判bigpharma企业有失偏驳,那么如果以各家药企新药研发项目最高进度为筛选条件,筛选出10家企业1类新药四项相关数据,可见近三年各家药企在“获批临床”方面各有建树,但仅有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瀚森与华海6家企业有产品获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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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整理上述企业2021年年报、官网中显示的员工构成,通过对各企业商业化团队进行对比,以5000人销售团队作为基础条件,那么10家企业中仅复星医药、恒瑞医药、石药集团与正大天晴四家达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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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严格按照“营收50亿+”、“近3年有1类新药上市”、“商业化团队5000人以上”的标准,国内毫无疑问仅有复星医药、恒瑞医药、石药集团与正大天晴四家药企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是为真正意义上的“bigpharma”。


当然,这只是通过初浅的数据分析而得到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要求过于严格也导致很多企业无缘“bigpharma”称谓,甚至部分长期被称为“bigpharma”的企业也无法入榜,后续也会根据中国医药市场特殊行业,整理出更加符合中国行情的“bigpharma”企业名单。


2.biopharma模式


正如复宏汉霖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张文杰3月17日在公司2021年业绩沟通会上所说:一家biopharma的标准之一是“财务上能够靠产品销售支撑业务发展,摆脱对外部资金的依赖”。


同时,作为biotech基础上实现商业化的biopharma,其销售收入也必定来源于其创新药收入才行。


那么,biotech要想蜕变为biopharma,至少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业务覆盖研发、生产、产品商业化等一体化环节,且至少拥有一个成功商业化的1类创新药项目。


  2. 摆脱外部资金依赖,成功实现盈利(大于5亿元),且销售占比营收高于10%。

    (考虑到biotech与biopharma最大的区别在于两者商业化团队的有、无,故和黄医药销售占比为基础)


  3. 丰富的后续新药研发管线,稳定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比营收高于40%。

    (考虑到biopharma管线的未成熟性,以百济神州1/4的研发投入占比作为标准线。)


就目前而言,biopharma作为biotech企业中脱颖而出的特殊存在,既是高于后者的存在,也不能完全脱离后者,那么作为biotech企业核心的创新药项目,也成为biopharma的基本条件之一,统计150家具备1类创新药上市条件的企业是为第一步。


根据相关条件,选取2021年营收大于5亿元、研发投入占比营收大于40%的企业、销售收入占比营收大于10%的部分,汇集成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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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9家知名创新药企中,和黄医药、三生国建两家企业暂无1类新药在售,其余六家均有1类新药成功实现商业化,却营收俱佳,可以成为中国创新药市场首批biopharma企业。


并且随着国内创新biotech企业的创新药管线不断落地,更多biotech企业的商业化团队建设成功,也会有更多biopharma企业诞生,成为未来中国医药市场中最主要的核心群体。


3.biotech模式


biotech一词最早诞生于1976年基因泰克的成立,作为全球第一家专注于创新生物技术的企业,不仅开创一个全新的领域,也让无数怀揣商业梦的科学家找到了方向,成为至今为止依旧火热的创业内容。


相对于bigpharma的“研产销”一体化,相较于biopharma脱离对外部资金的依赖,biotech俨然就是创新药市场中排除上述两者之后的存在,并且其中大部分还在烧着投资人的钱,做着上市的梦。


无营收、无创先药上市、无商业化团队就是biotech企业最好的标签。


要想成为biotech公司,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基本无商业化团队,收入主要依靠技术驱动,blicense模式为其主要运营模式。


  2. 在研管线中并无创新药产品获批上市,管线潜在优势是其最大的噱头。


  3. 研发投入通常情况下,会是公司最主要的财务支出。


作为中国创新药市场中数量最多的类型,几乎每一个biotech创立之初都在梦想着成为bigpharma的那一天,甚至一些小有名气的企业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梦想,而屡屡拒绝bigpharma抛下的(并购)橄榄枝。有梦想是好事,但以目前中国医药产业趋势来看,或许他们中绝大部分都将以失败告终。


正如徐佳熹所言,“现在,中国已经基本不可能再诞生一家bigPharma了,无法组建起成千上万人规模的销售,也无法重建过去那一时代的管理架构,biotech通向bigPharma的机会窗口已经关闭,而且未来中国的bigPharma不会超过10家。”


三者各司其职,是为良态


都在讲biotech、biopharma、bigpharma,可为什么制药行业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定位区分?


有人认为,制药产业链中,融资、生产、临床、销售等环节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但药物研究工作却又明显具备“反规模效应”。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目前新药研发项目中绝大多数并非bigpharma之类规模型企业提交,更有相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投放到市场的新药仅有不足四分之一是大型药企的,更多是市场角色是中小型biotech公司。


有人预言,创新药市场的未来必定是数据biotech企业,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所谓创新,可以理解为打破“规则”的挑战,biotech企业相比bigpharma打卡上班、业绩KPI考核的工作氛围,毫无后顾之忧的创新,具备激励性质的研究工作的确更加有效。


但创新药一旦进入商业化阶段,bigpharma企业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规模越大的企业,生产的场地、设备、员工、团队越是可以反复使用、多线运营,成本越低,售价自然也就越低。这在不断强调降低药价的中国市场,才是社会需要的要素。


因此,两者规模化与反规模化的逻辑也最终决定biotech、biopharma、bigpharma三者最终的生态位,各司其职,做自己擅长的事,才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


“收购”对biotech是好事,也是趋势


通过分析世界跨国药企创新发展路径,可以发现他们的创新“增长引擎”几乎都来自于小而精的创新biotech企业。


默沙东以110亿美元收购Acceleron,既是跨国药企布局罕见病的重点,也使得默沙东拥有了一款潜在“first-in-class”肺动脉高压(PAH)疗法,也是肺动脉高压领域第一款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的新药;更有希望成为默沙东销售史上又一款“K药”--Sotatercept。


赛诺菲以32亿美元收购了长期合作伙伴——临床mRNA治疗公司Translatebio,交易中涉及包括MRT5400和MRT5401在内的多款mRNA疫苗,还有肺纤维化的mRNA药物MRT5005,极大的增强了赛诺菲在MRNA药物领域的地位。


阿斯利康(AstraZeneca)完成了对亚力兄制药(AlexionPharmaceuticals)的收购,极大的增强了阿斯利康在罕见病药物领域的地位,扩增阿斯利康的治疗版图,还将为阿斯利康带来更多免疫学领域的创新产品线。


丹纳赫宣布达成以约96亿美元收购Aldevron的最终协议,此举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丹纳赫在基因疗法及疫苗等多个重要领域的能力,而正如其公司所言:“并购一直是丹纳赫的增长战略的核心部分”


除此之外,辉瑞收购ArenaPharmaceuticals、诺和诺德DicernaPharmaceuticals等等扩国药企的并购史,也毫无疑问是各大药企涉足全新领、吸收创新疗法、扩展核心管线的不二法门。


而从所有并购事件的双方角度来看,优秀biotech除了自身逐步成长为biopharma或者bigpharma以外,被bigpharma收购也未尝不是一件壮大之路。


通常情况下,技术驱动的具有全球领导性原创技术的优秀biotech公司往往在被收购的时刻获得巨大的甚至数倍或者数十倍的溢价。反而是作为交易较大的一方,往往只能获得角色溢价价值,更重要的是能通过并购不断构建其产品护城河,不断强化其核心市场竞争力。


总结


所以总结就是在生物医药领域,一切的价值论证都是建立于企业技术全球的原创性和领先性基础之上,而无论它自定义为biotech、biopharma还是bigpharma,都不是其价值认定的标志,而只是企业发展的定位。


并非每一个biotech都应该以成为bigpharma为最终目标,也并非每一个biotech都能成为bigpharma,利用身为biotech企业的优势,发掘更有价值的技术突破,剩下的事交给在行的“bigpharma”企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总结来看,三种不同的创新定位其实对应了多种创新药企的商业模式,投资者根据不同定位的企业给予不同的估值定位,经营者根据不同的定位正确规划企业未来发展,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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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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