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重磅支持来了!

导读:国家中医药局表态:争取更多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

近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及医保支付标准。


行业人士表示,近年来,在以西医为主体的医疗市场下,西医和中医在临床对接一直存在话语错位,但是,实际上,中医作为中国传统医学有其独特优势,在本次新冠疫情期间,也体现了独有优势和独特疗效,在新冠病毒诊疗方案中,中医和中药也占有相当多篇幅。医保通过对中医优势病种进行打包支付,是对中医诊疗的规范和肯定,有助于发挥中医在治疗相关疾病的独特优势。


山东省医保局:按病种付费是支持中医药


文件显示,本次山东省将15个病种认定为中医优势病种,医保为这些优势病种设定了支付标准,中医手法治疗这些疾病最高为2.06万(肛漏),最低为7000元(肺炎咳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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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称,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标准为驻济省(部)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驻济省(部)属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以此为基准下浮10%。上述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的下浮幅度不限。


在山东省医保局对民建山东省委《关于建立适合中医特色发展的医保付费方式的建议》提案的回复中表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振兴发展,完善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是山东医保局年度重点工作,从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科学制定医保总额、支持中医优势病种等方面,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014年初,山东省在济宁和威海开始试点按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一批将肱骨髁上骨折、桡骨远端骨折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按病种收付费范围,目前公布的是第二批。


国家中医药局表态:争取更多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


今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关于积极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增加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的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十三五”期间,该局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建设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开展9类中医优势病种循证研究。遴选确定219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构建层次合理、特色突出、疗效明显的中医专科体系,组织专家制订发布5批共406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并持续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目前,该局正在积极协调推动各地继续开展中医门诊和住院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山东、安徽、湖南等13个省份开展了遴选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配合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意见》,通过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循证研究,争取更多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畴。同时,积极配合医保局推进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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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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