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此次发布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约在751种。其中既包括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12款产品、11款基药品种、28款鼓励仿制或临床急需品种、3款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也包括近200款2015年后获批或适应证发生变化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过审查的药品名单中,最多的为此前省级医保目录中的产品,符合这一条件通过医保目录调整审查的药品达到493个之多,占比超65%。
为保证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工作安排,现公示《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公示期1周。请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及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
申报企业可登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查询自己所申报药品的形式审查结果。各相关主体或个人如对《名单》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9月2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件:ybzx@nhsa.gov.cn(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9061448,89061449
通讯地址: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19室,邮编:100830。
咨询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每日9:00-17:00。
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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