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

导读:对采购量大、采购金额高、监控异常品种进行带量采购。

药智新闻获悉,12月2日,天津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19〕2号),将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


通知明确了药品采购范围,同时药品将实施药品分类采购(限价挂网采购、短缺药品采购、基准价挂网采购、监控挂网采购);此外对于在医保支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限定价挂网采购和基准价挂网采购的品种,以限定价格或基准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天津市带量采购涉及药品的支付标准调整工作。


监控挂网采购的品种,比对其在药品价格信息库的价格、同企业同通用名药品参照差比价规则确定的最低价格、同通用名不同企业药品参照差比价规则确定的最低价格,取其低者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短缺药品专项带量采购的品种,以采购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自主挂网和医疗机构自主采购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药品根据挂网采购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支付。


以下为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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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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