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6 抗癌药降价限价

导读:9月27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集采属性及价格的公告》。

image.png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由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现将相关药品统一调整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根据企业自主申请下调相关药品的“企业自主降价限价”(详见下表),请各医疗机构及时下调价格。


image.png

声明:本文系药智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热门评论
请先 登录 再做评论~
发布

Copyright © 2009-2024 药智网YAO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渝ICP备10200070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1068号

投诉热线: (023) 6262 8397

邮箱: tousu@yaozh.com

QQ: 23696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