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尽快提供部分中标药品相关价格材料的通知》,近短时间以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相关反映,有部分药品的中标价格与供给流通市场的采购价存在较大差异,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中标价格不得高于该企业在药品流通市场供给其他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采购价格,现对采购目录中的1045个药品进行价格查实,责令相关企业须尽快提供部分中标药品的相关价格材料。
节选部分药品名单
“有关事项”
(一)附件1中的生产企业须按照要求填报《部分中标药品价格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详见附件2),逐项填写每个药品在2019年6月1日前的出厂价格、供给贵州省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的价格、平台中标价格等内容,并对其与平台中标价格存在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
(二)各相关企业须对所提供的相关药品价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承诺,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企业,将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相关企业提供的核查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3)均须加盖企业鲜章,并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5点前递交到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楼204房间。逾期未提供核查表和承诺书的药品将于2019年9月2日起暂停网上采购,后期再视相关情况予以处理。
联系人:龚老师电话:0851-85972285
谭老师电话:0851-86892006
附件:
本文系药智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Copyright © 2009-2024 药智网YAO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渝ICP备10200070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1068号投诉热线: (023) 6262 8397
邮箱: tousu@yaozh.com
QQ: 23696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