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专用药中标价及入市调整目录,时刻保障儿童用药

导读:广东省公布儿童专用药最新中标价格申报信息及入市价调整。

8月20日广东省点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公示了《关于公示2019年第一批儿童专用药最新中标价格申报信息及入市价调整的通知》,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儿童用药研发创新,保障儿童用药生产供应,满足儿童临床用药需求,将2019年第一批已申报最新中标价格信息的儿童专用药入市价调整信息公示,此文件对儿童用药市场的确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一方面降低了儿童用药的价格,促进了企业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临床必需用药的短缺,同时还提倡儿童药创新,满足人民不同时代的不同需求。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儿童用药研发创新,保障儿童用药生产供应,满足儿童临床用药需求的精神,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第一批已申报最新中标价格信息的儿童专用药入市价调整信息(见附件1)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


二、入市价调整规则


(一)在企业申报的范围内,按照现行药品交易办法入市价计算规则,多家品种取最低5省(独家品种或非医保品种取最低3省)中标价(须为2018年7月31日后的有效中标价)平均值与广东省现行入市价两者之间低值重新计算入市价;


(二)入市价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原入市价20%,对已因新版GMP认证致成本上涨等原因上调过入市价的,以调整前的价格作为原入市价进行调整;


(三)对同厂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不同剂型规格的儿童专用药之间,需参照《药品差比规则》进行差比价计算;


(四)本次采纳申报价格计算入市价的,以后不得再以新版GMP认证致成本上涨等原因上调入市价;


(五)对按申报价格入市价调低、不变或原无入市价品种的,本次不调整。


三、申(投)诉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药品申(投)诉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并于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投)诉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联系方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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