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重拳发文:药代必须备案,严查“变味”学术会!

导读:政策剑指医药购销领域诸多乱象!

近日,南方某医院官网刊登了《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90号)(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是由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相关政策剑指医药购销领域诸多乱象,其中,特别要求医药代表今年要进行备案、并且要求严格规范学术会议。


原文: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


分析:2017年12月22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原国家卫计委同时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医药代表备案的责任主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医药代表从业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同时也明确了医药代表「9不得」与药企的「4不得」。再结合这两年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上海的“三定一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天津的“三定两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有流程)。可以想象,如果医药代表备案制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完成,今后的医药代表能否见到医生、怎样见到医生、在什么样的场合见到医生、在更加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和医生聊些什么,都成为了考验医药代表纯度的重要标准。


前几年,医药行业真是鱼龙混杂:个别工业与代理商合谋,在过票公司的协助下洗钱避税大行其道;更有甚者,倚仗自己的品种是重点领域临床不可或缺品种就坐地垄断,视医患的需求于无物;为了攻克开发医院,不是在产品上花心思,而是在大夫主任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喝什么”方面花心思;更有业内所谓良心药企被屡屡曝光生产假药劣药、自打其脸。虽然历经整顿,但医药仍然乱象丛生。但现在情况变生了改变,在“两票制+药代备案+药品采购降价+一致性评价+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带金销售模式已经渐上末路!药企如何筹谋新形势下的市场营销,直接考验着经营者的智慧。


原文:规范医学学术合作。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分析:现在很多药企的学术会,基本上就是三板斧:第一板:召开或赞助全国性学术会,请顶尖专家在会上宣讲药企提供的产品PPT;第二板:召开区域性的卫星会,请区域专家宣讲药企提供的产品材料。第三板:深入医院,组织相关一线医生开展沙龙会。这样的学术会,很难说不是一种学术,更像是一种直销:请代言人上台,说产品如何如何好,然后,地区经理大区经理拍完现场照片,再回公司找市场策划部核销费用。然后,利用三板斧的机会,药企和专家保持一种彼此默契的“情感沟通”,产品上量的目的就达到了。


在这些思维固化的企业老板眼里,“学术营销“就是“开学术会”,部分企业竟然专门设置了一个开会的部门与负责人,职责就是办会,就是找专家代言,这种学术会其实含金量日益低下,孰不知竞争对手早就开始布局,放线创新药品,节假日组织骨干、外脑就着盒饭加班加点的为每个阶段营销落地方案出谋划策、头脑风暴。所以,没有技术含量的增长不会持久,江湖自嗨政策红利的浪潮过后,谁是什么模样将被彻底打回原形。有的企业滥用讲课政策,而把它当成合法给医生付费的项目,一个小会六七个讲者而且幻灯片都是厂家提供的屡见不鲜,或者提供给讲者远高于市场行情的讲课费来建立关系,所以,国家这次出台的相关政策,就是要严打这种变了味的学术会,进行阳光公示、公开、备案,笔者认为,对此应该从严从重进行规范。


原文: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


分析:医药领域正是腐败、商业贿赂的高发区。近年来,各地卫计委部门相关负责人、医院院长、药房主管、名医大师由于受贿被捕,常常见之于报端,其中原因众多,也不必多说,业内人士自然心照不宣。这种腐败,基本上就是停留在你情我愿的医药合谋,但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患者。基于患者对药学医学的极度匮乏,基本上就是医生说吃什么药就吃什么药,医生指东患者不敢往西,尤其是一些慢性病的重症患者,更把医生的诊断当做救命稻草。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要求医生不得向患者推销产品,何其之难。


笔者认为,所谓的推销与介绍其实就是一层道德的窗户纸,很难判断医生对药品的介绍是推销还是介绍,抑或两者兼有,就算再怎么保障患者知情权,医生毕竟手握一枝笔的处方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仍然是任道道远。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国家各级监察、监督部门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各类行为也将越来越规范。但愿相关机制的完善与规章制度的建立,能最大程度上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概述


在今年1月7日召开的2019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了:“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党的领导,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树立行业清风正气。要锤炼实事求是、一抓到底、担当为民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特别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着力把层层检查、层层汇报、层层留痕等形式主义减下来,给基层留出更多做工作的时间和空间“。当前,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还存在补偿政策、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规制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缺陷的背景下,看待一项政策的推进与落实,必须要统筹全面的去看待。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至今,可以看出,有关方面治理医药环境乱象的决心。


以医药购销领域频出的腐败问题为例,当药价回归到现有中标价的八折七折甚至二折三折时,药企还有费用空间么?同时,再结合今天文章涉及的相关政策,医生还敢用自己的职业生涯去下一个高压风险的赌注么?医药代表还敢用触碰犯罪坐牢的代价去带金销售么?药企做好转型的准备了么?


再经过两到三年的洗礼,无论是降价还是目录控制,不该用的药品将不用、该少用的药品不会多用的趋势将进一步呈现。触底过后,以创新药物为主和专注于仿制药生产的企业将成为主流,业内相对健康的发展路径将逐渐形成,更加精细化的“临床路径”监管模式将真正到来,药企在市场准入方面竞争也必将更为精细化。因此,喊了这么多年的拐点其实一直是“狼来了”。而当这个真正拐点到来的时候,对医生来说,红线碰不得,对药企来说,抓紧掉头转型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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