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拟备案采购产品公示的通知
2019年1月30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部分新批准上市的药品进行备案采购的函》要求,现对进备案采购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1日17:00时。未进入备案采购产品依申请进限制产品目录。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0531-67873125(业务)
0531-67873118(监督)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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