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5负责人遭上交所处分!白骅、林剑秋、王海彬...

导读: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董事长白骅、董事兼总裁林剑秋、董事兼高级副总王海彬、董事会秘书沈锡飞以及财务总监刘远燕5人涉及其中。

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多名企业高管涉及其中。


根据处分书内容,海正药业涉及三项违规:


(一)未经决策擅自修改重要子公司合资合同的重要条款,且未及时披露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相关内容;


(三)隐瞒影响处置收益确认的回购权等合资合同重要条款。


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最终做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为: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白骅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兼总裁林剑秋、时任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王海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锡飞、时任财务总监刘远燕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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