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乾坤】商洛疫苗过期?卫建委调查回应;美年健康三大违规被坐实,市值蒸发百亿;国家税务局通报80家药企;恒瑞一仿制药获FDA暂批

导读:一周药界重点资讯、地方企业和药品动态,药乾坤一览无余:商洛疫苗过期?卫建委调查回应;美年健康三大违规被坐实,市值蒸发百亿;国家税务局通报80家药企;恒瑞一仿制药获FDA暂批。

看点:


卫健委派调查组赴陕西商洛核查网民反映儿童接种疫苗问题。


美年健康三大违规被坐实,连续5日市值蒸发共计近170亿。


国家税务局通报80家药企。


恒瑞托伐普坦片获得美国FDA暂时批准文号。


本周药界重点资讯


一 卫健委派调查组赴陕西商洛核查网民反映儿童接种疫苗问题


近日,有网民反映“商洛儿童接种疫苗问题”,该消息一传开,就引发了国家卫健委的高度重视。8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派出调查组赶赴陕西省商洛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经查网民反映的麻腮风疫苗在有效期内,为接种疫苗批号信息登记错误。现目前,相关部门已对部分责任人采取措施,立案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二 卫计委证实美年健康三大违规,连续5日市值蒸发近170亿


8月1日,美年健康发布公告否认存在违规行为,坚称“不存在无证上岗、持错证上岗或持过期证照上岗的情形”。在8月5日晚间,美年健康又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广州美年富海门诊部近日收到广州天河区卫计局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存在部分B超未经审核,医生冒名签发报告等三大违规现象,天河卫计局要求该门诊部立即整改。同时,美年健康在5个交易日里股价大跌24.88%,市值蒸发近170亿元。


三 国家税务局通报80家药企,涉嫌税额基本在百万以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8年5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其中80家药企(由于图片篇幅过长,故放于文末,供阅览)被通报。据医药地方台统计,涉及“偷税”的有3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有23家、“其他”有54家,且涉及的税额基本在百万以上。


四 截止目前,国内已有7省召回、停用缬沙坦原料


据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近日公布的消息,目前有西藏、吉林、甘肃、海南、山西、河南、山东等7个省份均已发布《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并对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地方药企动态


一 喜讯!江苏恒瑞托伐普坦片获得美国FDA暂时批准文号


2018年8月6日,江苏恒瑞收到美国FDA通知,公司申报的托伐普坦片简略新药申请(ANDA,即美国仿制药申请)已获得暂时批准,标志着该产品满足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但需在相关专利到期并得到美国FDA最终批准后才可获得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


二 7家药企被收回GMP证书,中药仍是企业的“硬伤”


7月31日-8月2日,江西、甘肃、安徽等省份药监局共收回7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其收回范围主要集中在中药饮片。撤证企业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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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药品相关情况


一 国家谈判药品:四川18种抗癌药入医保、湖南39种药品不占药占比,广西柳州市30个药品可外购


8月5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版)>的通知》和《关于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版)>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显示,《目录(2018版)》的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814个(含36个国家谈判药),包括西药1396个,中成药1382个(含民族药102个),国家谈判药品(36个)中的18种为抗癌药全部被纳入医保。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8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继海南、重庆、安徽、广东、天津等省(直辖)市发文对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之后,7月30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关于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的通知》。决定国家谈判的39种药品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统计范围,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7月31日,广西柳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对部分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定点药店购药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该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可外购的具体药品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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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政策


一 四川整治用药违规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严厉防止处方外流


近日,四川省卫计委发布《全省公立机构用药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重点针对不合理用药、医生要求患者院外定点购药、开单提成等行为,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药品、重点线索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工作对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对涉及药企违规售药、配合医生直接售药、向特定医生要求患者在指定药房购药后提供药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涉事药企生产的药品2年内不得进入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


二 陕西省促新药、仿制药发展,承诺部分药品不受销售增幅限制


8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共有9项重点任务。其中,文件指示,为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仿制药技术攻关,将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陕西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对在陕西省生产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企业,可不受销售增幅限制,享受当年同等规模企业超销售奖励政策;对陕西省未采购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企业可提出申请,允许直接挂网采购。


三 湖北省多措并举,保障基层用药


近日,湖北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主要从基层医疗机构的购药、医院用药、患者取药的三大环节进行规范,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


购药:要求基层药品采购目录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统一,严禁网下采购药品。


医院用药:将取消目前县级“160个通用名”补充药品目录及基层平台下单“20%金额”限制,改为事中事后考核。基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设为不低于50%。


患者取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分开,鼓励患者拿处方到零售药店取药,但不得指定患者到特定零售药店或院内药店取药,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基层“缺药”问题。


四 江苏建立医药价格定期巡查,重点监管8大情况


江苏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7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指出,将建立医药价格定期联合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监管范围涉及以下8项。


1.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情况。价格管理机构和专职价格管理人员情况,价格公示、收费清单情况,是否建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2.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自立医疗服务项目,是否超规定价格,是否存在分解项目收费情况,是否通过自行组套多收费等;


3.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执行集中采购价格和集中谈判价格,药品是否实行零差率销售;


4.医用材料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执行集中采购(集中谈判)价格,是否自立医用材料收费,是否超规定的加价率收费;


5.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自费比例是否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单病种收付费政策执行情况;


6.诊疗行为和药品、医用材料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7.医院费用控制情况,分析医疗机构有关费用控制指标的变化情况;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履约情况。


国家税务局通报80家药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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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药智精英俱乐部、健识局、赛柏蓝、医药地方台、医药EMB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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