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定了!深圳“两票制”8月1日执行 新版GPO即将浮出水面!

导读:继6月7日深夜,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后,不到一天的时间,深圳GPO执行两票制的消息也基本定盘,同时,过不了多久,深圳GPO新版方案也即将与大家见面。

继6月7日深夜,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后,不到一天的时间,深圳GPO执行两票制的消息也基本定盘,同时,过不了多久,深圳GPO新版方案也即将与大家见面。


据《深圳特区报》最新报道:记者日前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修订后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下称“两法一规”)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采购规定提出,药品集团采购执行国家和广东省“两票制”政策和有关规定,探索试行“一票制”。集团采购各方应当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的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承诺执行“两票制”。


笔者查询,在2017年12月底,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曾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意见,其中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提到:药品集团采购实行“两票制”,可探索“一票制”。


经过仔细对比,笔者发现,原征求意见稿中的可探索“一票制”被修改为探索试行“一票制”,这基本上意味着深圳不仅要执行国家及广东两票制有关规定,而且将迈开实行一票制的步伐。


此次报道提及,“两法一规”的另一个显著变化是,深圳市对药品采购平台的选择不作强制性限制,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药品质量、价格以及服务等因素,自主选择深圳市集团采购组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将与2018年1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相吻合。在1月份下发的这份通知中,具体提到了下一步,“深圳全市将推进和完善药品集团采购。总结完善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模式,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工作,支持其他省、市加入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实行跨区域联合采购,以扩大药品集团采购的规模,提升带量采购的谈判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允许我市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


而回归到GPO模式来看,作为伴随着三医联动改革进程的产物,它会体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费用成为医疗成本一部分的改革价值取向。从这个角度上看,深圳的GPO,就是药价采购改革试验的前锋部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GPO都将成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增强医疗机构成本意识、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方式及举措之一。


放眼全国,随着GPO的推行以及省际联盟的组建,药品采购不再“集中”走向“分散”已经成为趋势,尤其是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正式组建成立,多元化的药品采购形式将会进一步被强化,多平台、多试点、多层次的采购格局逐渐形成。就GPO这一药品采购形式来看,GPO组织的涌现既能为医院降低药品院内流转成本,而且又能进一步丰富药品采购形式,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未来的GPO在各省市,将会呈现日益增多、百花齐放的态势。


但是GPO这一模式要注意的是,在创建完善的初期,一方面要运用好行政力量进行政策完善,另一方面要充分让符合准入门槛的第三方市场机构去组织,只有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现有利益格局就会逐渐打破,药品采购价格才会更加真实,涉及的多方利益也将逐步得到保障。因此,现阶段,在GPO团购过程中,如何尊重、保障、强化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自主选择权,是值得GPO组织方认真思考并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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