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片剂参比胶囊

导读:有首歌叫“我拿青春赌明天”,今天药智君要谈的是“我拿片剂参比胶囊”,怎么比?用胶囊做片剂的参比制剂,马上有人就笑了,这不是胡扯吗?不同剂型之间如何参比,哪个法规上说可以了?哪个领导说可以了?

有首歌叫“我拿青春赌明天”,今天药智君要谈的是“我拿片剂参比胶囊”,怎么比?用胶囊做片剂的参比制剂,马上有人就笑了,这不是胡扯吗?不同剂型之间如何参比,哪个法规上说可以了?哪个领导说可以了?


药智君要反问了:哪个法规上说的不可以,哪个领导说的不可以,目前可以见到的最高领导的发言(毕局长2016年6月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些客观情况确实存在。但为什么国外已经退市的品种我们还要使用?为什么原研产品到了我们这里就改了剂型、规格?对这些意见要具体分析。


“寻找参比制剂的主体责任是企业,总局、省局行业协会要提供指导和帮助。对于参比存有争议的,总局可以组织专家公开讨论。”


虽然现在的CFDA不乐意我们改剂型、改盐(虽然当年是CFDA鼓动药企改剂,还发新药证书、给政策优惠),但也是说需要具体分析,可以公开讨论,并没有一棒子打死。


有个别非企业出身的专家,说到具体问题,也是从行业大局出发,直接就建议企业放弃了,但要知道这每一个品种就是企业身上的一块肉,说起来都是痛呀!


权利是争取来的,既然CFDA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拿相近剂型做参比,那作为药企,如是真的有这样的品种:原研只有胶囊,自己卖的是片剂,销售还很好,不愿意放弃市场,那就用片剂比胶囊吧。


因为相近剂型比较还是有一定的科学基础:在CDE电子刊物(2012.01.14)(http://db.yaozh.com/policies/5308.html)这样讲:“简单改剂型产品的仿制药申请:这种情况虽然属仿制药申请,仿制的目标是改剂型后的产品,但为了避免误差传递和叠加因素对结果的影响,BE试验的参比制剂应选择原研发企业的原剂型产品,而不是被仿的已上市改剂型产品。上市改盐品种时参比制剂的选择亦可参考此原则处理。”


片剂和胶囊本来就没有质的区别。在FDA,有的新药II期用胶囊、III期改用片剂(为节约时间和经费,前期没有花大力气优化剂型),也不是不行。


对于全新仿制一个药物,当然没有必要吃饱了撑着,把原研的胶囊改为片剂,但对于已经改剂的,并已批准上市多年的品种,药智君认为就没有必要如此苛求了,不是要做BE吗,反复强调BE的重要性吗,那我片剂和胶囊BE一致不就行了吗?


不要说这样做,有太大的政策风险,其实风险很小,有CFDA帮咱们背书呢!


按参比制剂备案管理办法,在我国很多事项虽然叫备案,实质是审批,参比制剂的选择需要CFDA的最终确认,只要他认可了,我们就可以放心开展试验了。


做参比制剂备案(申报)无需开展一分钱的试验。仅仅需要做调研和写资料而已。即使备案没得到认可,也是成功了(证明了其不可行性,省得大家反复纠结,挽救了好多人的好多脑细胞,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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